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山西省学联监督邮箱:xuexiaobu206@163.com 全国学联秘书处监督邮箱:xuelianban@126.com )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R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6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口是/R否
自评公开链接: | ||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 “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25人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3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 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 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 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 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 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1.11.16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 选举产生。 | R是 □否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 | R是 □否 | ||
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 | R是
| ||
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 | R是
| ||
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否 |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 会组织数量 | * 备注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 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6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 “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6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6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6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6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 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 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6 |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 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6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6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6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 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6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6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 生会组织秘书长。 | 6 |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机电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采矿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煤化工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建筑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全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与校规校纪,维护全体在校生的利益,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完善学生会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引导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同学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思想政治引领为根本,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二)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在维护国家、学校的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依法依章程表达和反应同学的意见建议,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三)结合我校青年学生的特点,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构建服务型、贡献型学生会组织;(六)加强与各系学生会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要密切与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关系,开展校际交流,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一)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二)会员享有对学生会工作进行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力;(三)会员对学校工作享有提出学生提案和建议的权利;(四)会员享有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五)会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遇到困难时,有请求本会帮助解决的权利。第七条 会员基本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三)执行学生会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第八条 未经本会同意,任何会员、其他个人或团体不得以本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现任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第十一条 代表产生办法: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兼顾男女比例,年级比例,党员、团员和群众比例,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其中非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代表应是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执行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的决议及工作部署,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三)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成绩突出,在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四)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并监督章程实施;(二)听取、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四)选举出席上级学联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五)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备案。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代表及学生通报,学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常任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常代会委员组成,代表全体学生。
第十六条 常任代表的职权:(一)监察学生会章程和工作条例的实施;(二)监督评议学生会工作,监督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作风;(三)听取、审议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汇报;(四)选举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调整事项;(五)审议通过学生会机构设置、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六)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常任代表的产生程序常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学院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的非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中推荐产生。
第十八条 常任代表的条件(二)道德品质高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三)熟悉学生会的职能,了解学生会的工作,工作热情高;
第十九条 学生会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校学生会主席团共设主席团成员2名,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学生会根据本章程规定的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设置工作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学生会设工作部门六个,分别是:组织部 宣传部 新闻部 文艺部 自律部 广播站。每个工作部门应设2人(部长及副部长),各部门实行部长团负责制,各部门部长团对主席团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院学生会总人数不超过60人。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当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报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院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生会工作部门和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二条 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
第二十三条 院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职能:(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讨论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二)决定院学生会日常机构设置,批准和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三)向上级学联学生会汇报工作和提出意见建议,并落实其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四)定期听取和收集学生的意见、建议和需求,向学院和各职能部门及时反映;(五)审议和批准各部门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做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予以公示;(六)领导各系学生会,支持并监督其各项工作;(七)讨论、决定其他应由主席团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任期1年,行使职权至下次学代会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团为止。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周至少举行一次,由轮值主席召集举行。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六条 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系党组织的领导,所在系团组织和院学生会的双重指导;依照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系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审查和决定系学生会的工作,选举新一届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修改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八条 系学生会工作人员最多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九条 系学生会机构及职能部门应严格遵守《山西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和本章程的要求,并根据本学院自身特点进行设置,结果应及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条 在“院、系、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下,各系学院学生会应密切配合院学生会工作,加强对班委会的指导。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规模不超过60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规模不超过30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十二条 工作人员基本条件:(一)政治性。工作人员的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先进性。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三)群众性。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同级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应当着力培养优秀学生干部,以考核和评议为参考,完善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引导学生干部形成良好的个人作风和工作素养,树立良好榜样。
第三十五条 存在以下问题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警告、劝退或撤职:(一)在日常考核中无法达到学业要求的;(二)消极懈怠无法完成工作的;(三)在述职评议中不合格的;(四)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三、校级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情况 | 备注 |
1 | 牛慧康 | 团员 | 采矿工程系 | 4 | 否 | |
2 | 王玉洁 | 团员 | 经济管理系 | 4 | 否 | |
3 | 杨文静 | 团员 | 经济管理系 | 5 | 否 | |
4 | 杨少帅 | 团员 | 采矿工程系 | 6 | 否 | |
5 | 李相龙 | 团员 | 信息工程系 | 8 | 否 | |
6 | 牛鑫鑫 | 团员 | 煤化工系 | 5 | 否 | |
7 | 毕雪 | 团员 | 采矿工程系 | 9 | 否 | |
8 | 杨妮 | 团员 | 煤化工系 | 7 | 否 | |
9 | 赵亚洲 | 团员 | 建筑工程系 | 6 | 否 | |
10 | 李锦航 | 团员 | 采矿工程系 | 大一 | ||
11 | 赵浩丞 | 团员 | 采矿工程系 | 大一 | ||
12 | 李一凡 | 团员 | 机电工程系 | 大一 | ||
13 | 尹凯 | 团员 | 机电工程系 | 大一 | ||
14 | 王彬宇 | 团员 | 采矿工程系 | 大一 | ||
15 | 杨震霄 | 团员 | 机电工程系 | 大一 | ||
16 | 张建 | 团员 | 机电工程系 | 大一 | ||
17 | 刘倩 | 团员 | 煤化工系 | 大一 | ||
18 | 王宏宇 | 团员 | 经济管理系 | 大一 | ||
19 | 袁浩 | 团员 | 采矿工程系 | 大一 | ||
20 | 吕莉萍 | 团员 | 经济管理系 | 大一 | ||
21 | 赵凯洋 | 团员 | 建筑工程系 | 大一 | ||
22 | 索煜昕 | 团员 | 信息工程系 | 大一 | ||
23 | 田苗林 | 团员 | 煤化工系 | 大一 | ||
24 | 韩楚贤 | 团员 | 机电工程系 | 大一 | ||
25 | 贺丹亭 | 团员 | 信息工程系 | 大一 |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主席团成员的产生
(一)主席团名额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由委员代表会选举产生。
(二)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理念和能力。同广大青年学子保持密切联系,为广大青年学子所信任,能真实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利益;
3.努力上进,成绩优良,有较高综合素质。学习目标明确,学业工作齐驱并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4.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原则上由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担任。具有学院、系学生会工作经历或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能够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主席团候选人选拔采用公开选聘、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填写《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登记表》,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大会资格审查组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和遴选考察,学生会产生4名候选人(差额1名),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候选人报校党委同意后,召开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六、校级学生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院2021年学生会代表大会于2021年11月16日在矿井报告厅召开,参会代表63人,主要议程: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姚增光代表学生会做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提案工作报告和工作报告决议。全体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21届学生会主席团;集体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https://www.dtmtxy.cn/list_6/949.html
七、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学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执行学校党委和校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折不扣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作出突出成绩,抓住每一次出彩的机会,敢于做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同广大青年学子保持密切联系,为广大青年学子所信任,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真实反映同大学子诉求,维护学生利益,积极热心表达学生意愿;
4.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5.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1.代表名额构成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关于“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的规定,目前我校本科生在校人数为5629人,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拟定为56名,列席代表7名。
2.代表名额分配
各学院学生会为生代表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在推选代表候选人时应按照代表性和广泛性原则,覆盖年级、主要学生组织及主要社团,兼顾性别、年级、党员、团员和群众比例及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其中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不超过70%;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人数不低于60%;女代表人数不低于25%;先进模范人物代表数以普通代表人数为基准确定。
(三)代表产生程序
各系学生会在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辖班级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的方法进行选举。代表产生后,经由大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及人选进行确定。
1.酝酿提名(11月1日)
正式代表的产生以各系班级团支部为选举单位,通过各班班级团支部会议民主提名产生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报所在系学生会汇总。各系学生会在学院团委指导下,根据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名单,组织填写《酝酿推荐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统计表》。
2.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11月5日)
各系学生会从《酝酿推荐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统计表》的推荐名单中,按不少于代表候选人20%的差额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算),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系团总支同意后形成代表候选人名单,填写《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和《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连同“附件2”一起报校团委,对代表候选人进行预审查。
3.正式选举(11月10日)
各学院团委根据校团委预审查结果,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范围为各系学生会主要成员若干及班团支部负责人1名),对代表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经所在系团总支审批同意后,填写《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册》连同《系正式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7)一起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注:各系一名列席代表也填入正式代表名册(附件6)中,在备注一栏中标记“列席代表”
4.代表资格审查确定(11月12日)
代表产生后,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三天,并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凡代表选举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所在系应责重新进行选举;凡候选人不具备代表资格的,所在系应责予以撤换。
本选举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所有。
七、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责任人
类 别 | 姓 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 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廉国斌 | 是 | 团委书记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张 丹 | 是 | 专职团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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